各基层团组织:
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,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,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。团费的收缴、使用和管理,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。根据《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,现将学院2022年度团费收缴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交纳对象: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。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,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,应交纳党费,可不交纳团费,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。各基层团组织上缴团费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录入团员情况为依据计算,如实际缴费金额与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录入团员数据不符,需另付情况说明。
二、交纳标准:每人每月交纳0.2元,2022年度共需交纳2.4元。2022年新发展团员以入团之日起上缴团费。
三、工作要求:请各基层组织以总支为单位于10月28日前将团费收齐报至团委组织部。团委汇总后一并存入学院的团费专用账户。
联系人:李硕;联系方式:63631051。
2022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