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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收缴2022年度团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0-12作者:点击数:

各基层团组织:

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,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,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。团费的收缴、使用和管理,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。根据《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,现将学院2022年度团费收缴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交纳对象: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。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,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,应交纳党费,可不交纳团费,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。基层团组织上缴团费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团员情况为依据计算,如实际缴费金额与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团员数据不符,需另付情况说明

二、交纳标准:每人每月交纳0.2元,2022年度共需交纳2.4元。2022年新发展团员以入团之日起上缴团费。

三、工作要求:各基层组织以总支为单位1028日前将团费收齐报至团委组织部。团委汇总后一并存入学院的团费专用账户。

联系人:李硕;联系方式:63631051

2022年10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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